案例:浙江某公司違法使用135臺對講機(頻率1800MHZ)及基站設備
時間:2025-10-13 來源:網絡 作者:網絡 點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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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無線電管理機構根據監測線索,對可能影響軌道交通1800MHz專網系統的異常信號開展現場核查,落實軌道交通無線電頻率保護專項工作要求。經監測與定位分析,鎖定不明信號發出屬于某單位廠區內。立即對該單位開展現場突擊檢查,發現廠區內設置、使用各型號手持對講機135臺及某品牌基站2套。相關執法人員使用便攜式監測設備現場監測確認,這些對講機及設備運行在1790-1800MHz頻段。且經過確認,這些設備及頻率均未取得相應的用頻設臺許可,該單位屬于未經許可擅自使用無線電頻率和擅自設置、使用無線電臺(站)的行為,依法核定屬于一般非法行為。備注:國內地鐵、輕軌等城市軌道交通普遍使用1785–1805 MHz頻段(俗稱 1800 MHz 頻段)建設車-地無線接入專網,用于 CBTC、PIS 等業務。
2024年5月15日,執法部門對該單位未經許可擅自使用無線電頻率和擅自設置、使用無線電臺(站)的行為進行立案調查。因本案案情復雜且本案待沒收設備價值較大,屬于重大案件,2024年8月8日,執法部門對本案進行了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同年10月10日,執法部門經廳長辦公會議討論通過處理建議。2024年10月21日,執法部門作出并向該單位送達了行政處罰告知書,該單位于次日書面聲明放棄陳述、申辯及聽證的權利。2024年10月29日,執法部門負責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并送達當事人,該單位履行了行政處罰決定:沒收涉案設備,并處罰款2萬元整的行政處罰。(本文內容源于中國無線電)


(中國集群通信網 | 責任編輯:李俊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