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http://www.by236.com):移動通信技術專利授權模式分析 全球移動通信技術包括 GSM、WCDMA、CDMA、HSPA、LTE、LTE-A 等,其中自 WCDMA 標準發(fā)展時期,由于企業(yè)意識到知識產(chǎn)權的重要性,市場上持有專利的企業(yè)快速增加,但由于 Qualcomm 擁有 WCDMA 最重要的核心專利,故使得后續(xù) CDMA、HSPA 等與 WCDMA 有極度相關的技術便很容易觸碰到 Qualcomm 的專利,故隨著 4G 時代的 來臨,許多業(yè)者便開始提早布局 LTE 專利,可望透過提早布局專利搶奪 LTE 市場商機。 由于 ARM Holdings, Plc.的各種處理器架構會授權給各大芯片設計廠商,目前約 90%以上的手機基帶芯片是建構在 ARM 所提供的架構上,因 ARM 的專利授權模式也會影響到手機芯片授權給其他業(yè)者的模式,故將分別探討 ARM和 Qualcomm 兩家公司的專利授權模式,借以了解移動通信技術專利授權模式。 一 ARM專利授權模式 ARM Holdings, Plc.成立于 1990 年,為一家半導體技術公司,總部位于英國劍橋, 主要負責設計各式處理器之架構,并將其架構授權給各大芯片設計商,由芯片設計商制造芯片,其設計之 ARM 架構現(xiàn)今已被廣泛應用于各式設備,例如:移動電話、平板電 腦、數(shù)字電視及機頂盒、桌面電腦及周邊與各種企業(yè)控制設備等。 在手機市場,所需芯片大致 有六種,分別為 Baseband Connection、Applications、GPS/Wi-Fi/Bluetooth、Touchscreen、 Camera 以及 Storage,而與移動通信技術相關的芯片為其中的 Baseband Connection 芯片, 目前 ARM 的市場占有率至少大于 90%。 1.1 權利金營收分析 ARM 營收來源主要有 Licensing(授權費)、Royalty(權利金)與其它三部份。其中 Licensing(授權費) 部份約維持在 35%左右的比重,此部份營收則視授權數(shù)量與其授權金而定;Royalty(權利金) 部份則占總營收的53%,為營收成長主要動力,成長原因為芯片出貨數(shù)量快速增長所致,因為 Royalty 是按照芯片出貨量來收取;而其它部份包括服務及開發(fā)工具等營收,此部份占總營收比重最小,其每年營收金額均維持一個持平的狀況。 1.2 專利授權模式 假如某一公司要使用 ARM的 ARM 架構,便須先取得授權并繳交授權費,ARM 會根據(jù)授權內(nèi)容與該公司合作推出該公司的芯片,當開始出貨,每顆芯片需付給 ARM一定比例的 Royalty(權利金) 費用,其費用需視芯片價格而定,若是該公司要使用已授權的 ARM 架構開發(fā)另一顆新的芯片,則會產(chǎn)生新的芯片的 Rotalty (權利金)費用,也是按照芯片出貨量來收取。 二 Qualcomm專利授權模式 由于 Qualcomm 掌握大量 3G/4G 專利,持續(xù)有豐厚的專利授權金挹注獲利,且在持續(xù)投入高度研發(fā)資源下,在智能手機市場成長相當快速,除了 Android 和 Windows Mobile 平臺有不錯的成長動能外,芯片也多能支持所有的手機操作系統(tǒng)平臺,現(xiàn)階段已涵蓋 Samsung、LG、HTC、Motorola、RIM、Sony Ericsson 等國際手機品牌客戶,故使得 Qualcomm 在手機基帶芯片市場一直居于領導地位,其手機基帶芯片營收占全球手機基帶芯片營收約 39.5%。 2.1 權利金營收分析 QTL(Qualcomm Technology Licensing)是 Qualcomm 專門處理專利授權的單位,但 僅負責處理已獲得 Qualcomm 專利授權的業(yè)者或對于 Qualcomm 專利技術有興趣的業(yè)者等工作,其中處理的專利技術涵蓋 cdmaOne、CDMA2000、WCDMA、CDMA、CDMA TDD (包括 TD-SCDMA)、GSM/GPRS/EDGE 和 OFDMA(例如 LTE、WiMAX)標準以及這 些技術的衍生性商品,QTL 單位的營收主要來自于授權費和權利金的收取。 QTL 營收約占 Qualcomm 整體營收的 33.3%。 2.2 專利授權模式 Qualcomm 的專利授權模式包括 Licensing(授權費)和 Royalty(權利金),收取對象主要有兩類,一類為手機基帶芯片廠商(例如聯(lián)發(fā)科),另一類則為終端產(chǎn)品廠商 (OBM/ODM/OEM 業(yè)者),但只要手機基帶芯片或終端產(chǎn)品其中一個廠商付專利費用給 Qualocmm,其他業(yè)者便不需要再支付 Qualcomm 專利費用,也就是說,當 OBM 廠商已支付專利費用給 Qualcomm 時,其手機基帶芯片、ODM 和 OEM 業(yè)者便不需要再付一次專利費用給 Qualcomm。 目前 Qualcomm 的專利費用主要收取對象為終端產(chǎn)品廠商(手機、Dongle、Router 等),而與其他手機基帶芯片業(yè)者則以達成授權協(xié)議方式為主,傾向不跟手機基帶芯片收取授權費和權利金,但這并不包括手機基帶芯片的下游客戶。 Qualcomm 向終端產(chǎn)品廠商所收取的專利費用中,首先會先收取一筆授權費,讓終端產(chǎn)品廠商取得該專利的使用權,費用依照與 Qualcomm 洽談的結果而有不同,主要會根據(jù)終端產(chǎn)品廠商所持有的專利數(shù)、產(chǎn)品出貨量、市場地位等因素而定,目前授權費的付款方式多是先付一筆頭期款,之后隨著產(chǎn)品的出貨量達到 Qualcomm 所設定的量時來分期付款,一直到該筆授權費收取完畢。 權利金的部分則是在產(chǎn)品量產(chǎn)后開始收取,目前市場上的權利金收取方式主要有三 種,第一為每賣一件終端產(chǎn)品,便收取該終端產(chǎn)品售價的一定比例(該比例會因為終端 產(chǎn)品廠商所擁有的專利數(shù)、出貨量、等而有不同),此為 Qualcomm 最主要的權利金收取方式;第二為每賣一件終端產(chǎn)品,收取固定費用;第三為當終端產(chǎn)品銷售量達到一定數(shù)量時,便不再收取權利金。 三 結論 在移動通信技術專利費用授權模式上,ARM主要收取對象為芯片設計業(yè)者,Qualcomm 的主要收取對象則為終端產(chǎn)品廠商,而其收取模式皆是先收取一筆授權費,讓業(yè)者取得專利使用權,且在芯片或產(chǎn)品量產(chǎn)后,再依據(jù)出貨量收取產(chǎn)品售價的一 定比例費用,使得終端產(chǎn)品廠商每賣出一件產(chǎn)品時,便需再支付一次權利金給 Qualcomm,故目前許多終端產(chǎn)品廠商包括 Samsung、LG、 華為、中興等都通過專利布局,以減少專利費用的支出。 (中國集群通信網(wǎng) | 責任編輯:陳曉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