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http://www.by236.com):物業公司對講機失靈 住戶半夜遭辱罵 今年6月12日凌晨2時許家住長鹿路某高檔小區內的徐先生,還處在夢鄉里,卻被一陣急促的敲門聲驚醒,待他開門后,才發現是一名醉漢在狠敲他家的門,由此引出了徐先生以對講機狀告復欣物業公司賠償糾紛案。 7月上旬,徐先生在向法院起訴時稱,當天凌晨在得知外國醉漢敲錯房門后,他好言勸說醉漢離開,但該醉漢非但不離開,還用侮辱性語言對他進行辱罵,損害了他的人格長達30分鐘。而在此過程中,小區物業竟無人發現醉漢鬧事,也無人到場處理。他說該小區每幢樓,都有保安24小時服務,可保安卻沒發現醉漢上樓。無奈他撥打對講機,才發現對講機是壞的不能用,遂以復欣物業公司違反物業管理合同為由,要求物業公司支付違約金1000元。 法庭上,復欣物業公司確認,當天確有外籍醉漢誤敲了徐先生家的房門,事后經物業公司協調,在6月15日,外籍醉漢的朋友也向徐先生作了賠禮道歉。認為即使如徐先生所說辱罵長達30分鐘,徐也未報警,要求物業公司賠償缺乏依據。還向法院提供小區保安凌晨電話記錄,因該樓層確有外國人居住,詢問后就讓該外國人上樓看球去了。而物業維修雇員也證明,在6月16日檢查后發現徐先生家住的對講機并無損壞,系統線路是好的。 審理中,法院查明在2008年年底,復欣物業公司與該小區業主委員會簽訂了《物業服務合同》,該合同約定復欣物業公司為該小區業主,應提供公共秩序的維護服務。若復欣物業公司管理服務達不到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應以違約事項涉及并收取的服務費為基數,向相應業主支付違約金。 法院認為,按照徐先生陳述,在發生外籍醉漢誤敲房門時,不能證明他無法使用對講機,也不能就此認定徐先生家的對講機系統存在問題。當天該大樓的值班保安,是在詢問過上樓的外籍醉漢找人后,才放該外籍醉漢。最終法院認為徐先生要求違約金的主張,缺乏充分的理由,遂判決對徐先生敗訴。 (中國集群通信網 | 責任編輯:陳曉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