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http://www.by236.com):各地水災頻仍 應急指揮系統要改進 正值盛夏,各地防汛任務越發艱巨。北京的一場暴雨,讓人看到應急機制的完善是多么重要。不只在北京,目前許多省市的防汛,都進入應急狀態。湖北、重慶、河北的防汛應急都已是3級響應,四川則已是2級響應。暴雨無情,北京的一場天災,就奪去了37條生命。類似悲劇的傷害程度如何降到最低,這是一個嚴峻的考題。近年來,各種自然災害似有日益頻繁之感,而應對天災,既要靠基礎設施建設的改進,也要靠各種應急措施的完善。過去經驗與教訓都已表明,倘若應急得當,可大大減少災害造成的損失。 面對各種天災,作為一類公共產品,組織應急、救災的任務主體非政府擔當不可。顯然,除了政府之外,其他社會機構和個人也不具備必要的能力承擔起這樣的重任。就拿城市中暴雨的應急而言,政府不僅要提供優良的防澇設施,也要提供一套科學而系統的預警和救助體系,以及背后相當有效的執行力。 任何一個大城市風平浪靜時候的運轉,無疑都是復雜的系統。在面對突如其來的,尤其是多年不遇的特大暴雨時,這個系統中出現某些小紕漏,并不難理解。但是,從要求來講,應急系統總體上需要運轉良好。如果這個系統失靈,那么對天災的抵御很可能處于茫然失措的狀態,其后果也是可想而知的。 根據《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國家防總防汛抗旱應急響應機制共分為四級。從最嚴重的1級響應,到程度較輕的4級響應,應急、防范的力度各不相同。相應地,各地也有類似的應急預案。一般而言,一個完整的、優質的應急系統,包括責任官員督陣于指揮中樞進行組織協調、事前相關部門對災情有大致準確的預警(預警分為幾大級別)、根據預案轉移危險地區群眾并及時控制險情,等等。另外,也要在事后進行相應的檢討——既要獎勵救災有功者,也要對因工作失誤造成損失,或因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延誤防汛突發事件處置,在行政乃至在刑事層面處分追責。 這意味著,從理論上講,每個城市的應急預案都是現成的,不存在無章可循的說法。可是,為什么有現成的應急預案在,許多地方的應急工作仍然做不到位,讓人有手忙腳亂之感? 這其中的緣由,一是應急機制細化不夠,有宏觀描述,卻缺少細節的準備;二是應急機制往往涉及多個部門,協調成本較高,且常常協調不好;三是執行力不夠,有預案而缺少很好的執行,導致有些時候漏洞百出。民眾怨言不少,政府部門自身也頗為被動。 比如,就預警來說,很多地方在這方面的應急就大有可改進之處。預警的重要性,不妨提到一個更高的位置上。大災之前的預警,相關部門固然需要盡量準確地告知民眾氣象條件,也要告知可能出現的風險。預警不到位,數量眾多的民眾或許不能意識到風險所在,隨意外出。其結果,有可能導致不必要的人身、財產損失。 應急中的執行力,也是另外一個較為明顯的問題。對某些環節可能出現的漏洞,相關責任部門往往以為能夠處理好,一旦天災降臨時,卻又顯得措手不及。執行力的不足,跟一些部門平時危機意識不夠、應急管理體制不夠科學,以及政府對社會力量參與救災缺少有效動員等,都密切相關。當前,各地水災頻仍,這個問題尤其需要得到更多的重視。 一個好的應急體制,也不可缺少災后必要的賞罰。有些時候,政府工作做得不夠,民眾有些情緒,這都是可以理解的。為官者不要怕聽百姓的幾句罵聲,“有則改之,無則加勉”。若有應急不力的情形,自須誠懇面對。當然,救災應急,也不完全是政府的事情,北京暴雨中涌現的“北京精神”,再次告訴人們社會力量參與救災的不可或缺。每個公民個體,也要努力學會面對災難時的自我保護,不能總到出現悲劇再來感嘆自救能力的欠缺。 (中國集群通信網 | 責任編輯:陳曉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