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http://www.by236.com):信號越強越好?非船載無線電設備要不得! 水上無線電是船舶重要的現代化通訊手段之一,良好的無線電通信秩序是滿足水上無線電通訊必不可少的重要條件。 隨著船舶航運業的發展,水上無線電通信業務增長迅速,部分船舶不按規定設置、使用無線電臺,違規配備非船載無線電設備,嚴重擾亂了水上無線電通信秩序,影響船舶航行安全。
根據江蘇海事局相關規定:船舶設置、使用非船載無線電設備;船舶設置、使用的無線電設備未經船舶檢驗機構確認;船舶未持有有效的船舶標識碼證書、船舶制式無線電臺執照,將被納入江蘇海事監管失信黃名單。 *黃名單失信船舶: 1、在辦理行政許可、行政備案、行政確認等行政事項時,加強相關申請材料審核。 2、對相關違法行為依法實施行政處罰、船員違法記分,不予減輕處罰。 3、不提供容缺辦理、加急辦理、上門辦理、綠色通道等服務。 常見的無線電違法行為 1、使用非船載無線電設備 非船載無線電設備,該類甚高頻功率通常是正常甚高頻功率的3-5倍,嚴重威脅正常的無線電通信秩序。
2、實配設備型號或者數量與證書記載不符 按照規定,船舶配備VHF設備的型號、數量應與船舶制式無線電臺執照保持一致。
3、船舶制式無線電臺執照未辦理或者過期 個別船舶疏忽大意,船舶電臺執照已過期仍未換新,更有甚者根本沒有取得船舶電臺執照。
4、未按規定守聽高頻 個別小型船舶錨泊后,駕駛臺甚高頻即被關閉。按照規定,錨泊中的小型船舶,仍需保持高頻值守。
使用非船載無線電臺的危害 按照《國內航行海船法定檢驗技術規則》規定,船舶甚高頻無線電話發射機輸出功率應不超過25W,使用非船載甚高頻設備: 1、影響甚至阻斷同頻率的其他船舶正常通信; 2、干擾和破壞使用相鄰頻率的船舶正常通信; 3、因散熱不暢、電路過載引發火災等; 4、還會影響陸地電臺的正常使用。 常見的非船載無線電設備型號 常見的非船載無線電設備型號有:TM271A、TM-281、TM281A、FT2900R、FT2980R、FT1802-M、IC-F111、IC-58F、IC-2200H、TH-9000、TH-9000D、FT-7900R、FT-1907R、FT-8900R、FT-400XDR、FTM-100DR、TM-481A等。
海事安全提醒 1.組織船員學習無線電相關知識和法律法規,提升船員的無線電安全意識。 2.確保船舶持有效的無線電臺執照,并嚴格按照電臺執照上的要求安裝和使用無線電設備。 3.定期對船舶無線電設備進行檢驗,確保設備隨時可用。 4.船舶在航行、停泊、作業期間應按規定開啟高頻、AIS等與航行安全相關的裝置,并保持有效值守。 5.非必要不得占用遇險報警、VTS工作等頻道。 無線電設備日常維護保養建議 1.及時清理功放散熱片和設備進風口處的灰塵,灰塵積累過多,散熱性能下降,內部電路工作于不良環境下會出現性能下降。 2.環境溫度過高影響半導體器件或集成電路工作的穩定性。可增加無線電設備存放處所的通風以加快散熱速度,或者加裝空調以穩定環境溫度。 3.經常檢查設備的接地情況。通信設備接地可以有效降低通信和電子系統的干擾噪聲,是保護通信設備不受電氣干擾最直接、最方便、最安全的防護措施。 (中國集群通信網 | 責任編輯:陸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