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http://www.by236.com):華控賽格:突發事件危機應急處理管理辦法(2013年8月) 深 圳 華 控 賽 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SHENZHEN HUAKONG SEG CO., LTD. 深圳華控賽格股份有限公司 突發事件危機應急處理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深圳華控賽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公司”)對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置機制,最大程度降低突發事件造成的影響和損失,維護公司正常的經營秩序和企業穩定,保護廣大投資者的合法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的、有別于日常經營的、已經或者可能會對公司的經營、財務狀況以及對公司的聲譽、股票價格產生嚴重影響的、需要采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偶發性事件。 第三條 公司應對突發事件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預防與應急處置相結合的原則。 第四條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內部突然發生,嚴重影響或可能導致或轉化為嚴重影響公司正常經營以及證券市場穩定的公司緊急事件的處理。 第二章 突發事件分類 第五條 按照對社會、公司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和程度等因素,突發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治理類 1、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東出現重大風險且對公司產生重大影響; 2、大股東之間存在重大紛爭訴訟,或出現明顯分歧; 3、公司與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之間發生重大爭議或訴訟; 4、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涉及重大違規甚至違法行為; 5、決策管理層對公司失去控制; 深 圳 華 控 賽 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SHENZHEN HUAKONG SEG CO., LTD. 6、公司資產被大股東或有關人員轉移、藏匿無法調回;公司因非正常 經營原因造成的重大資產損失; 7、其它與治理類相關的事件。 (二)經營管理類 1、公司的經營和財務狀況惡化; 2、公司面臨退市風險; 3、公司因重大質量事故等無持續經營能力; 4、涉及重大經濟損失或民事賠償風險; 5、其它經營類事件。 (三)環境影響類 1、國際重大事件波及公司; 2、國內重大事件或政策的重大變化波及公司; 3、自然災害造成公司經營業務受到影響; 4、公司內的各類重大安全事故、公共設施和設備事故等嚴重影響公司 正常經營; 5、公司涉及重大行政處罰風險; 6、其它環境危害影響的事件。 (四)信息管理類 1、公司的股票價格異常波動; 2、報刊、媒體對公司進行集中或不實報道; 3、社會上存在不實的傳言或信息,給公司造成了影響; 4、公司發布的信息出現重大的遺漏或錯誤,對市場造成了影響; 5、可能引發投資者群體上訪或投訴的事件; 6、其它信息管理類事件。 第三章 管理架構 第六條 公司對突發事件的處置原則是:統一領導、統一組織、快速反應、協同應對。 第七條 公司應成立突發事件處置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領導小 深 圳 華 控 賽 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SHENZHEN HUAKONG SEG CO., LTD.組”),由公司董事長擔任組長,為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的第一責任人;總經理和董事會秘書任副組長;成員由公司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及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根據公司內部崗位職責進行分工合作。 第八條 應急領導小組是公司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的領導機構,統一領導公司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就相關重大問題作出決策和部署,根據需要研究決定本公司對外發布事件信息,主要職責包括: (一)決定啟動和終止突發事件處理系統; (二)擬定突發事件處理方案; (三)組織指揮突發事件處理工作; (四)協調和組織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中對外宣傳報道工作,擬定統一的對外宣傳解釋口徑; (五)負責保持與證券監管機構及其他相關政府部門的有效聯系和銜接; (六)突發事件處理過程中的其它事項。 第四章 預警和預防機制 第九條 公司應對可能引發突發事件的各種因素采取預防和控制措施,根據突發事件的監測結果對突發事件可能產生的危害程度進行評估,以便采取應對措施。 第十條 公司各部門、控股子公司責任人作為突發事件的預警、預防工作第一負責人,定期檢查及匯報部門或公司有關情況,做到及時提示、提前控制,將事態控制在萌芽狀態中。 第十一條 公司相應崗位人員應保持對各類事件發生的日常敏感度,不斷地監測社會環境的變化趨勢,收集整理并及時匯報可能威脅企業的重要信息,并對其轉化為突發事件的可能性和危害性進行評估。 (中國集群通信網 | 責任編輯:陳曉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