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http://www.by236.com):華控賽格:突發事件危機應急處理管理辦法(2013年8月)(2) 第十二條 公司各部門和人員在發現重大突發事件時,應及時報告突發事件預警信息,做到客觀、真實、不遲報、不謊報、不瞞報、不漏報。 第十三條 預警信息包括突發事件的類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預警事項、應采取的措施等。公司預警信息的傳遞主要由公司各部門、控股子公司的責任人負責向董事會秘書進行匯報,然后由董事會秘書協同有關人員對信息進 深 圳 華 控 賽 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SHENZHEN HUAKONG SEG CO., LTD.行分析及調查,確定為有可能導致或轉化為突發事件的各類信息須予以高度重視并立即向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報告,必要時提出啟動應急預案的建議。 第十四條 突發事件的預警和預防應當作為總經理辦公會一項固定議題,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討論。 第十五條 當預警信息被董事會秘書確定為需披露的信息后,則應當及時按照有關信息披露制度進行披露。 第五章 應急處置 第十六條 發生突發事件時,應急領導小組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并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啟動制訂的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進行先期處置,控制事態。 第十七條 應急領導小組確定突發事件后,應根據突發事件性質及事態嚴重程度,及時組織召開會議,決定啟動專項應急預案,并針對不同突發事件,成立相關的處置工作小組,及時開展處置工作。 (一)公司治理類突發事件主要處置措施: 1、對大股東出現重大風險及大股東之間存在的重大紛爭訴訟,應約見大股東或其負責人員,請其予以配合,并詳細了解事情的進展情況; 2、對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管人員涉及重大違規甚至違法行為,應協助相關監管部門、檢察機關做好案件的查處工作; 3、加強投資者關系管理,積極應對投資者咨詢、來訪及調查; 4、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二)經營管理類突發事件主要處置措施: 1、調查了解公司的財務狀況,必要時聘請中介機構進行審計或評估; 2、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談話及配合相關部門對其進行控制; 3、暫時停止公司的重大投資等經營活動; 4、對于公司經營虧損或面臨退市,積極與各相關部門或機構進行溝通,尋找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 5、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三)環境影響類突發事件主要處置措施: 深 圳 華 控 賽 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SHENZHEN HUAKONG SEG CO., LTD. 1、深入調查、了解目前環境,包括國際、國內重大事件、政策變化、自然環境詳細情況以及對公司的影響程度; 2、公司召開總經理辦公會議,討論在上述情形下,公司如何最大限度地避免對公司造成的影響; 3、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及時提交有關處理意見,并上報公司董事會或股東大會予以調整經營策略及投資方向; 4、對于自然災害或社會公共事件對經營項目已經造成嚴重影響,公司應立即派出相關領導親赴現場進行緊急處置,并及時上報現場處理情況; 5、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信息管理類突發事件主要處置措施: 1、了解事件的真實情況,分析事件對公司的影響程度,以良好的內部信息溝通渠道,保持對外信息的一致性; 2、聯系有關媒體負責人,統一口徑,以書面或媒體見面等形式做出回復,并商議處理方案; 3、立即對不實信息做出澄清或更正,盡量減少不良信息的影響; 4、追查相關責任人,并要求其改正,情形嚴重者通過法律途徑處理; 5、加強與投資者的溝通,做好投資者的咨詢、來訪及調查工作; 6、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第十八條 經應急領導小組決定,公司可以邀請公正、權威、專業的機構協助解決突發事件,以確保公司處理突發事件時的公眾信譽度及準確度。 第十九條 突發事件結束后,應急領導小組應盡快消除突發事件的影響,并及時解除應急狀態,恢復正常工作狀態。同時應分析和總結經驗,對突發事件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評估突發事件處理的效果。 第二十條 公司各部門應當根據突發事件的變化和實施中發現的問題,及時修訂應急預案,充實應急預案內容,提高應急預案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十一條 應急領導小組擬定關于善后事項的處理意見,包括遭受損失情況以及恢復經營的建議和意見,由公司董事會或股東大會批準后執行。 第二十二條 突發事件處理過程中,涉及到的相關人員要恪守保密原則, 深 圳 華 控 賽 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SHENZHEN HUAKONG SEG CO., LTD.有關突發事件處理工作中的情況,不得隨意泄露;要忠實履行職責,牢固樹立全局觀念,堅決服從公司統一安排,不得損害公司利益及形象。 第二十三條 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后,公司應及時將事件情況、已采取的措施、聯絡人及聯系方式等上報深圳證監局、深圳證券交易所及有關部門。同時,在掌握事件的具體情況后,應將事件的詳細情況書面報送深圳證監局、深圳證券交易所及有關部門,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報告內容主要包括時間、地點、事件性質、影響范圍、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采取的措施等。應急處置過程中,公司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第六章 應急保障 第二十四條 公司下屬各部門、控股子公司要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切實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人力、物力、財力保障等工作,保證應急工作需要和各項應急處置措施的順利實施。
(中國集群通信網 | 責任編輯:陳曉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