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http://www.by236.com):關于揚州市無線電管理監測站數字對講集群系統澄清的答復 各相關供應商: 揚州市無線電管理監測站數字對講集群系統(項目編號: YZZCX-BG-2015-8921)收到澄清要求,經與采購人溝通現答復如下: 一、質疑陳述: 競爭性談判文件中的技術要求中,要求系統必須是符合 PDT集群標準的系統,該條件是帶“★”,也就是是強制要求。而具我們了解, PDT標準是公安部為公安系統正在制定的一個標準。國家無線電管理部門尚未承認 PDT標準可以應用在除公安 350MHz頻率以外的頻率范圍。根據我們了解,目前 PDT產品的型號核準證僅限于 350MHz公安頻率范圍內,且是一年期的臨時核準證。此外,作為公安部所使用的 PDT標準也尚未全部完成,特別是測試標準都還沒有正式發布。在這種情況下,將 PDT標準作為使用 400MHz頻率的城市管理用無線電通信系統競爭性談判的強制條件是不合適的。 且民用 400兆的 PDT產品只有一家在銷售,其他廠家的 PDT產品推廣領域都在公安系統,因此不能以 PDT作為民用 400兆集群系統的唯一標準。對于民用集群通信的招標應該給所有有能力生產數字集群產品的廠家公平競爭的機會。而且本次采購的為 2信道數字集群系統屬小規模系統,專門設置一個時隙作為控制信道,大大的浪費了通話信道(時隙),當用戶(組)多、系統繁 忙時會嚴重影響用戶通話,造成無法呼出。 答復: PDT標準是具有中國自主知識產權的集群通信標準,具有高性價比、安全保密、大區制、可擴展和向后兼容的優勢,能夠滿足應急通信網建設需求。且查詢無線電通信設備型號核準數據庫, PDT標準的 400MHz頻段數字對講系統并不止一家生產,例如海能達、深圳森虎、優能等廠家有同類產品。 二、質疑陳述: 要求基站發射功率為 50W并把該項目打上“★”,而基站發射功率為 50W明顯違背工業和信息化部在 2009年發布的 666號文件對基站發射功率的要求。 1、維德:根據工信部型號核準查詢網站搜索發現具有 50W的信道機,但是只局限在 350兆公安市場, 400兆的沒有 PDT系統,因此不具備投標條件。 2、萬格:根據工信部型號核準查詢網站搜索發現具有 50W的信道機,但是只局限在 350兆公安市場,沒有 400兆的信道機,因此不具備投標條件。
3、保利天同:根據工信部型號核準查詢網站搜索發現具有50W的信道機,但絕不是 PDT產品,因此不具備投標條件。請查網站: http://www.poly-pltt.com/ 4、海能達:具備 50W信道機,有PDT系統,滿足投標要求。 綜上所述可見招標文件的技術規格要求具備明顯的排它性。 答復:將“基站發射功率為 50W”更改為“基站發射功率大于等于25W”。 三、質疑陳述: 1)要求提供≥ 128比特語音加密,由于各廠家對加密參數及加密方式不一樣,指定這一種且加★,完全否定了其他廠家的產品,我們認為欠妥。 2)在 400兆民用頻段支持北斗定位功能目前只有一家公司采用,其余國內外各主流廠商現主要使用 GPS定位系統,對講機北斗定位的可靠性尚處于測試完善階段。同時我方認為 400兆民用頻率的定位功能主要是可靠、實用、好用,因此不一定要將定位產品局限化。 3)本項要求防塵防水: IP67,據了解只有一家公司可以滿足,因此具有唯一性,我們認為欠妥。 答復:取消“提供≥ 128比特語音加密”的“★”符號;取消“支持北斗定位功能”的“★”符號,且更改為“支持衛星定位功能,優選北斗定位”;“防水防塵等級:不低于 IP67等級”非強制必備項,保留不變。 四、質疑 我們認為標書多處 ★ 內容為某些廠家的獨有的個性參數指標,且不允許偏離,否則作為無效文件。拿一家的獨有的參數為指定不可偏離的參數,這不但限制了其它廠家的參與投標,也不符合相關規定。 答復:加 “★” 符號內容主要是系統功能和設備基本指標,是為了保障采購的設備能夠滿足工作所需,不做去除,但具體表述略作調整。 揚州市政府采購中心 2015年 11月 26日 (中國集群通信網 | 責任編輯:陳曉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