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http://www.by236.com):北京市公安局對講機(第四包)招標公告
北京華采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委托,對“北京市公安局2012年業務技術裝備購置項目 第四包(對講機)”進行競爭性談判采購,現歡迎合格供應商報名。
項目名稱:北京市公安局2012年業務技術裝備購置項目 第四包(對講機) 項目編號:HCZB-2012-BJ1212
采購人名稱:北京市公安局 采購人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前門東大街9號 采購聯系人:張翔 采購人聯系方式:010-65223229
采購代理機構全稱:北京華采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采購代理機構地址:北京市海淀區羊坊店路18號光耀東方廣場N座607室 采購代理機構聯系人:劉斌 采購代理機構聯系方式:010-63942300
采購用途:北京市公安局自用 采購內容:對講機 采購數量:1000臺
申請人資格要求: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關于供應商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應當具備的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資格預審申請資料內容及遞交要求: 1、資格預審申請資料內容: (1)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或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證書復印件、企事業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及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復印件須加蓋申請人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原件(須包含遞交本項目申請資料、通過資格審查后購買競爭性談判文件及簽署保密協議的授權); (3)申請人須提供經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完整的財務審計報告復印件,并加蓋申請人公章。如申請人無法提供上一年度審計報告,則須提供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說明:1)銀行資信證明是指申請人參加本次談判截止日前一個月內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成立一年內的公司可提交驗資證明復印件并加蓋申請人公章),且無收受人和項目的限制,但開具銀行有限制規定的除外; 2)提供的銀行資信證明必須是完整的(正反面),可以為復印件 (加蓋申請人公章),評審小組保留審核原件的權利; 3)銀行資信證明的開具銀行明確規定復印無效的,須提交原件; 4)銀行資信證明應能說明該申請人與銀行之間業務往來正常,企業信譽良好等; 5)銀行出具的存款證明不能替代銀行資信證明,存款證明無效。 (4)申請人逐月交納社會保障資金的,須提供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近三個月(9月~11月)連續的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入賬票據憑證復印件;申請人逐年交納社會保障資金的,須提供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上年度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入賬票據憑證復印件。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入賬票據憑證復印件須加蓋申請人公章; (5)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聲明。申請人須提供此聲明,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權代表簽字,須加蓋申請人公章; (6)申請人認為必要的其他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須加蓋申請人公章)。 2、資格預審申請資料遞交要求: (1)申請人應按上述要求遞交申請資料,統一用A4紙編寫并裝訂成冊,須注明擬參加的項目名稱,由其法人授權代表在報名截止時間前按規定遞交至報名地點; (2)申請人遞交的申請資料應放置在檔案袋中密封提交:封口處應有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權代表的簽字及申請人公章;封皮上寫明項目編號、項目名稱、申請人全稱、地址,并注明遞交截止時間以后時啟封字樣; (3)申請人遞交申請資料時需登記備案,未登記備案的申請人遞交的申請資料將不能參加資格預審; (4)除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及法人授權代表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外,其余證明文件須密封報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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