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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2-1 井字單區制頻率配置方式 ③ 象限分區法:按照象限分片,將線網分成N個對稱象限,各區域復用對角象限的頻率,見圖2.2-2。
(2)上海市軌道交通頻率配置方式 結合政務共網目前的頻率規劃以及軌道交通基本網絡規劃的特點,軌道交通可對網絡進行象限分區,每個分區中軌道交通網配置的頻率與政務共網在該分區的使用頻率不相同,并充分考慮相鄰分區之間頻率干擾。譬如說,以上海中環線為界將軌道交通網與政務共網均劃分為兩個大區域,在中環線以內政務共網使用的頻率軌道交通網不使用,而復用中環線以外政務共網(未在中環線內使用)的頻率。這樣對于軌道交通網的頻率規劃方案也就不用大幅調整了,在每個分區中,軌道交通的頻率小區數不變,軌道交通的每個頻率小區內使用的頻率也一致。將這種象限的分區劃分的可以更多,這樣對于頻率的復用度也會更高。 另外,軌道交通存在高架區域和地下區域,在高架區域復用政務共網頻率實施難度較大,因此,僅在地下區域復用政務共網頻率,即軌道交通無線通信網地下頻率與地面頻率分開配置;結合軌道交通線網的換乘方式(最多5線換乘),則線路地下區域可按4(ABCD)×1的復用方式布置頻率區,并設置E頻率區作為最大換乘站或特殊站點的補充頻率區;高架頻率區使用專用頻率,根據線路和車場的情況,可按5個頻率區布置(見圖2.2-3,不同顏色表示不同頻率區)。
通過綜合考慮軌道交通網與頻率規劃,以及頻率復用的最小距離和基站設備載頻間的頻率間隔,可按照如下分區具體劃分:
通過這樣的象限區域的劃分,現可按如下原則進行頻率安排: 譬如:軌道交通1區域復用政務共網11、12、14、14、15區域的頻率,軌道交通2區域復用政務共網12、14、14、15、16區域的頻率,其他依此類推。由象限分區區域頻率配置方法可完成軌道交通無線通信系統頻率配置如表2.2-1:
表2.2-1 軌道交通頻率規劃配置表 通過這樣的頻率配置,每一個象限劃分區域內的頻率區配置統一,而各區內軌道交通的復用頻率也能避開該區政務共網的使用頻率,實現了軌道交通地下區域對政務共網地面區域的頻率復用,而又不影響政務共網既有的頻率配置。
三、結束語 現今無線通信已逐漸成為城市通信的主流通信方式,不論是公眾通信還是專用通信系統,無線頻率的合理規劃都將為城市的快速發展帶來便捷,為各行各業提供通信保障。頻率資源是有限的,怎樣充分利用頻率資源,合理指配頻率及頻率復用,提高頻道的利用率,在每個城市還有待繼續研究。
(中國集群通信網 | 責任編輯:陳曉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