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http://www.by236.com):人民防空通信的特點 問:人民防空通信的特點是什么? 答:人民防空通信有四方面特點:(1)通信保障范圍廣;(2)通信系統構成復雜,它是一個以軍隊、郵電和鐵路、航運、交通、廣播電視等部門的通信設施與自建的通信設施相結合,由多種成分構成的復雜的通信系統;(3)通信設施地下為主,相對穩定 (4)通信準備時間長,人民防空通信內容多,工作量大,要求高,任務繁重,需要較長的時間和投入較多的財力。物力,才能逐漸配套、完善。因此需要堅持建設。 問:人民防空通信的要求是什么? 答:人民防空通信必須具有快速反應能力,抗毀能力和抗干擾能力,保證通信聯絡迅速、準確、保密和穩定。 問:人民防空通信的基本原則是什么? 答:針對人民防空通信特點和未來防空襲斗爭對通信聯絡的要求,組織人民防空通信的基本原則是 (1)全面規劃、重點建設;(2)統一計劃,合理使用各種通信設施;(3)以無線電信為主,多種通信手段并用;(4)加強平時工作充分做好準備;(5)平戰結合,提高效益。 問:防空襲方案及實施計劃由誰來制定?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規定城市人民政府應當制定防空襲方案及實施計劃,必要時可以組織演習。 問:單位或個人可以拒絕安裝人防通信警報設施嗎? 答:安裝人民防空通信、警報設施,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提供方便條件不得阻撓。 問:設置在單位內的防空警報由誰來維護管理? 答:設置在有關單位的人民防空警報設施,由其所在單位維護管理,不得擅自拆除。 問:誰可以組織試鳴防空警報? 答: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需要可以組織試鳴防空警報;并在試鳴的五日以前發布公告。 (中國集群通信網 | 責任編輯:李俊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