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http://www.by236.com):無線電發射設備型號核準檢測的檢驗依據(含參考標準) 一)調頻收發信機1.國家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文件《關于350 MHz頻段移動通信設備主要技術指標的通知》(國無辦頻〔1996〕93號) 使用頻段:336-399.9MKz (1)360MHz:基站發射頻段:361-368MHz 移動臺發射頻段:351-358MHz 同頻單工頻段:358-361MHz (2)380MHz:基站發射頻段:382-389MHz 移動臺發射頻段:372-379MHz 同頻單工頻段:379-382MHz 2.《關于重新調整336-399MHz頻段移動通信頻率配置及管理辦法的通知》(信無函【2001】85號) 頻率配置: 頻率配置分為12.5kHz信道間隔和25kHz信道間隔兩種方式 頻率分配及審批管理: (1)部門規劃使用頻率: 1)351-356MHz/361-366MHz 2)356-358MHz/366-389MHz 3)376-379MHz/386-389MHz 4)358-361MHz 5)379-380.5MHz 上述各段頻率由信息產業部無線電管理局分別配給軍隊、武警部隊和公安系統,用于組建各系統指揮調度通信網。 (2)共用組網頻率: 1.372-376MHz/382-386MHz 2.380.5-382MHz 上述二段頻率主要分配給國家安全、法院、檢察院、司法監獄勞教、海關等政府部門用于組建區域性或全國指揮調度通信網,原則上異頻單工頻段管理用于建設各部門共用網。 3.信息產業部《關于公眾對講機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信部無【2001】869號) 工作頻率(單位:MHz):409.7500; 409.7625; 409.7750; 409.7875; 409.8000; 409.8125; 409.8250; 409.8375; 409.8500; 409.8625; 409.8750; 409.8875; 409.9000; 409.9125; 409.9250; 409.9375; 409.9500; 409.9625 ;409.9750; 409.9875。(共20個) 4.信息產業部《關于400 MHz頻段公眾對講機業務頻率規劃的通知》 信部無【2001】793號 工作頻率同3 5.國家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文件《關于450 MHz頻段內增加農村無線接入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 國無辦頻[1998]66號 使用頻率范圍: 基地臺發射頻率:460.500-461.975MHz 用戶終端發射頻率:450.500-451.975MHz 6.信部無〔2002〕10號《關于900 MHz頻段無中心多信道選址移動通信系統關使用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 7.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T 15844.1—1995 《移動通信調頻無線電話機通用技術條件》 8.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 12192—1990 《移動通信調頻無線電話發射機測量方法》 9.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 12193—1990 《移動通信調頻無線電話接收機測量方法》 10.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GB 15160-94 《無中心多信道選址移動通信系統體制》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GB/T 15939-1995 《無中心多信道選址移動通信系統設備通用規范》 說明: 400MHz頻段公眾對講機的技術指標要同時參考文件“信息產業部無線電管理局《關于400MHz頻段公眾對講機業務頻率規劃的通知》(信部無 [2001] 793號)”以及三個參照標準。 (二)無線尋呼發射機1.信息產業部無線電管理局關于發布《無線尋呼發射機技術指標》的通知 信無〔1999〕12號 頻率容限: 150MHz頻段:5*10-7頻段(單基站)1*10-7(多基站) 280MHz頻段:3*10-7頻段(單基站)1*10-7(多基站) 發射功率:≤100W(19dBm±1dB) 2.信息產業部無線電管理局關于下發《尋呼發射機加裝的單向器合路器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信無〔1999〕155號 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GB/T 15938—1995 《無線尋呼系統設備總規范》 (三)集群基站和移動臺1.信息產業部《關于800MHz集群頻率使用管理有關事宜的通知》 信部無〔2001〕518號 頻率范圍:基 站:TX:851~866MHz RX:806~821MHz 移動臺:TX:806~821MHz RX:851~866MHz 2.信無函【2004】54號 《關于350-390MHz頻段數字集群通信設備技術指標的通知》 頻率范圍: A段:上行:351-358MHz 下行:361-368MHz B段:上行372-379MHz 下行:382-389MHz 3.中華人民共和國 電子行業標準 SJ/T 11228-2000 《數字集群移動通信系統體制》 4.(英文)ETSI EN 300 394-1 Terrestrial Trunked Radio(TETRA); Conformance Testing specification; Part 1:Radio 5.中華人民共和國 國家標準 GB/T 15874—1995 《集群移動通信系統設備通用規范》 說明:1)模擬集群基站及移動臺在測試時要脫網測試。 2)800MHz模擬集群基站及移動臺要參照標準GB/T15874-1995 《集群移動通信系統設備通用規范》。其余頻段的模擬集群基站及移動臺要參照標準GB/T15844.1-1995《移動通信調頻無線電話機通用技術調件》。 3)350MHz頻段要參照檢驗依據中的兩個文件。 4)800MHz模擬集群到2005年12月31日停止型號核準。 5)數字集群包括TETRA和iDEN兩種體制。 6)數字集群基站及移動臺在測試時要由生產廠商提供專門的測試軟件來配合測試,控制被測設備進入測試狀態。如不能提供測試軟件的要提供被測設備的控制代碼以進行測試。
(中國集群通信網 | 責任編輯:陳曉亮) |



